曾經真誠深愛過,沒人想當主動提分手的「壞人」。
然而,當你想離開對方,好好和他道別,不管什麼理由,都要理智和平地解決,別不留一句,說走就走。
分手後,需要跟對方「道別」嗎?
曾經相愛的人,無聲無息地消失在彼此生命裡,是一件難受的事。
過盡千帆,曾經糾纏不清的前任,許多放不下的回憶,隨時間過去,
那些所謂的「放不下、過不去、忘不了」,通通變成一句:「就這樣喔!再見吧!」
說分手,即使殘忍,也比什麼都不說得好,
當你想離開對方,好好說聲「再見」,這是一種禮貌,
不管用什麼理由,都要坦承訴說,
別不留一句話就離開,自以為顧慮對方感受,
覺得被分手,比提分手的人更痛,
所以一直開不了口。
這時該表現的,不是仁慈,
灑脫,反而是一種風度。
將彼此間斷乾淨,明確表示你們已經分手了,別讓對方有苦苦等你,你就會回頭的錯覺。
放下你後,他也才能去尋找屬於他的下一任幸福。